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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承担2010年第1季度童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

2010-01-18 23:00来源:办公室阅读次数:2088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作为承担2010年第1季度童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对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区域内童车企业所生产的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鞍座高度在435mm和635mm之间]和其它玩具车辆)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目前我所正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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