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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功率电动机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暂不执行电磁兼容项目检测

2010-07-29 22:00来源:国际合作与认证部阅读次数:2675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0年4号公告的要求,自2010年8月1日起,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应依据GB 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小功率电动机产品作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整机产品的组成部件,其电磁兼容性能不能决定和反映整机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公告,指出依据新版标准对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时,暂不对新版标准中的“25 电磁兼容性”一章进行检测和考核,相关小功率电动机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电磁兼容要求。
        相关认证机构应在认证证书中明示上述认证依据。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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