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活动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展示质检人风采”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展览的通知

2023-08-28 03:06来源:阅读次数:884


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我院宣传阵地作用,推动质检文化建设,院工会及办公室拟开展“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展示质检人风采”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展览活动。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作品要紧扣“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展示质检人风采”主题,围绕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充分展示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我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果和质检人勇于改革、勇于担当的时代风采,激发正能量,激励引导全院职工形成“人合、心合、事合、力合”的良好局面,发挥以文化凝心铸魂、强基聚力、赋能增效的作用,促进质检事业蓬勃发展。

二、作品规格和要求

征集作品主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和摄影作品。作品规格要求为:

(一)书法作品:限毛笔书法,不限书体,附释文(含印章释文,下同)。幅宽(长)4尺至8尺,不装裱。

(二)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释文,不装裱。

(三)绘画作品:限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如有文字,附释文。国画作品幅宽(长)4尺至8尺,不装裱。

书法、篆刻、绘画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部门、职务。

(四)摄影作品:彩色或黑白数码照片,2M以上,长边3000像素以上,JPEG格式,单幅、组照(每组数量3-4张)均可。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翻拍、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稿件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以及非本人作 品不予参展。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组照请在文件名后加上序号,如辉煌成就1)+作者姓名+部门。图片说明使用WORD或WPS文档格式,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

三、作品评选和使用

(一)作品征集结束后,院工会及办公室将组织人员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分类、评选等次和各类别获奖作品数量等细则,视作品征集情况,由评审组确定。

 (二)作品征集评选结束后,将选择优秀作品在我院进行展示。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参展。行政学院有权将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3 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人数为:2/3参加总人数减去一、二等奖获奖人数(奖金200元)。总奖金不超过5000元。

五、提交作品

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作品送至院办公室饶衍冰处(0591-83773129)。





院工会
2023年8月23日

标签:

行业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