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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获福建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0-07-27 22:00来源:党办、办公室阅读次数:1947


        7月20日,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文对省直机关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共授予176个单位为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81名同志为省直机关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鉴于2006年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我所被授予福建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今后,我所将在已获得荣誉的基础上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先争优,先行先试,跨越发展,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步伐,为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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